就业登记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办理
一、事项名称
就业登记。
二、事项简述
对已实现就业劳动者的个人基本情况、就业类型、就业时间以及建立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等内容进行登记、备案。
三、设定依据
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,2014 年、2015年分别修订)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:……(五)办理就业登记、失业登记等事务……。
四、服务对象
自然人。
五、实施主体
服务对象就业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。
六、受理条件
法定劳动年龄内,已实现就业且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城乡劳动者。
七、申请材料
1.个人基本身份证明(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社保卡其中之一均可);
2.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提供本人(雇主)的营业 执照原件;
单位集体登记提供:
3.《四川省用人单位就业登记(用工备案)基本情况表》;
4.《用人单位就业登记(用工备案)人员花名册》。
八、办理渠道
现场办理: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;
网上办理:1.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://103.203.218.134/;
2.四川政务服务
3.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。
九、办理时限
即时办结。
十、结果反馈
当场送达;
电子方式送达:通过短信或微信公众号发送办理结果。
十一、收费及标准
免费。
十二、咨询方式
现场咨询: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网点;
区就业局:绿地智慧城顺庆区政务中心15楼 ?0817-2583627
乡镇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(人社)服务窗口
市级电话咨询:12333。
十三、监督投诉方式
0817-2222111
十四、备注
1.服务对象需承诺登记信息属实。
2.材料2可通过部门间信息系统协同获取,可不提交;若信息系统协同获取不成功,可采用容缺受理模式先行受理,待相关材料补齐后,再予以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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